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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办举行巩固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吹风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6月27日(星期四)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农村水利水电司司长陈明忠、财务司司长杨昕宇介绍巩固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在会上介绍 :我国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并不断增加投入,至2018年底建成1100多万处供水工程,服务9.4亿农村人口,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1%,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农民从喝水难到有水喝,从拉水挑水到喝上自来水,改善了农村群众生活卫生条件,提高了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使广大农民生活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水利部从去年开始,通过组织1000多人历时9个月进行大规模暗访,进一步摸清了现状。今年以来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到5月底,又解决了28.3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提升了1300多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水利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联合有关部门全力推进。

     第一,集中力量提升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主要做好三件事:一是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二是提高水质保障水平。三是解决水量不足问题。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综合措施,到明年底全面完成“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目标任务。

     第二,推动建立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也有三项任务:一是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二是建立财政补助机制。对供水成本较高、老少边穷等地区,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工程维修养护给予适当补助,财政部、水利部今年首次安排中央资金14.5亿元,推动建立补助资金与水费收取和管护机制创新挂钩的激励机制。三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对不同地区不同规模工程在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成功典型,开展推广示范,提供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统筹谋划“十四五”农村供水发展。由于我国国情、水情和区域差异性,农村供水保障是一项长期任务。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量力而行研究提升农村供水标准。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编制“十四五”农村供水规划,结合城乡融合发展和村庄总体规划,推动城乡一体化和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改造早期老旧工程,梯次推进村庄供水发展,深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管护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针对明年底解决6000万农村人口饮水存在的水量不足问题,田学斌表示:水利部指导督促各地按照各省级人民政府批复的“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编制了今明两年工作方案,细化实化分年度分市县目标任务和工程举措。为切实提升6000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水利部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会同发展改革委在今年年初提前一年将“十三五”中央补助资金全部下达完毕,便于各地统筹安排使用。为支持中西部地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通过调整水利投资结构等方式,今明两年增加中央补助资金60亿元,今年已下达45亿元。与此同时,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金融支持作用,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不断深化战略合作,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提供了信贷资金支持。

     二是推进规模化工程建设。在城市郊区、平原地区和人口密集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实现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同标准、同保障、同服务。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积极推进万人以上的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力争万人工程和城市管网延伸工程供水人口比例从2018年的47%提升到2020年的50%。

     三是推进老旧工程更新改造。目前,仍有一些农村供水工程是多年前修建的,有的甚至是二十年前修建的,当时建设标准低,有的已达到使用年限,管网漏损率高,供水能力不足。需要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综合措施,加快更新改造,提高供水保障水平。

     四是基本完成饮水型氟超标改水任务。去年,水利部会同卫生健康委组织各地摸清了底数,指导编制了饮水型氟超标改水工作方案,拟通过水源置换、水质净化处理、易地扶贫搬迁等措施解决,确保到2020年底基本解决饮水型氟超标问题。

 

     针对农村供水工程点多面广量大,水利部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监管服务,让这些工程切实地发挥作用的问题,农村水利水电司司长陈明忠介绍:水利部机构改革以后,明确提出了“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在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短板的同时,对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供水单位运行管理和供水服务水平,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一是加大暗访核查力度。去年9月份至今,水利部组织一千多人历时9个月,对全国28个省份的200多个县3000多个行政村和11000多个用水户的饮用水情况,进行了大规模暗访核查。与此同时,要求各地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建立常态化的暗访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贫困县流域管理机构分片包干联系制度。水利部部署7大流域管理机构对全国832个贫困县,建立分片包干联系制度,每月进行技术指导和暗访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三是建立农村饮水举报监督机制。为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水利部在今年4月份专门开通了农村饮水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目前,全国所有省份均已开通了省级和地市级举报监督电话,正在推进开通县级举报监督电话。

     四是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媒体曝光、暗访核查、群众举报等各种渠道发现的问题,统一建立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及时下发“一省一单”,要求各地逐项整改,必要时安排“回头看”,紧盯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于一些问题严重的,按有关程序启动追责和问责机制。

 

     针对部分地区农村供水工程重建轻管,缺乏运行经费,导致一些工程运行不正常、可持续性较差的解决问题,水利部财务司司长杨昕宇表示:我国农村供水工程点多面广量大,千人以下供水工程占比99%以上。这些小型供水工程多数位于山区、牧区和偏远地区,供水人口少,水费收入不高,管护机制不完善,加上地方财政困难,导致一些工程只能是低标准运行,可持续性较差。

     为加强工程运行管理维护,水利部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推进这项工作:

     一是建立合理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这是建立工程长效运行机制的关键,是破解工程可持续性差的要害。水利部指导督促各地落实现行水价政策,合理核定供水成本,因地制宜实施单一制、两部制、阶梯式等水价制度。全面推进万人工程和千人工程计量收费,千人以下工程计量收费或固定收费。通过水费收缴,增强用水户自觉参与管理的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是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机制。部分山区、牧区、偏远等地区,工程供水成本较高,水价和成本倒挂,仅靠水费收入难以满足良性运行需求。中央和地方财政有必要对这些地区和工程进行补助。今年,水利部会同财政部首次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纳入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出范围,今年安排的14.5亿元中央资金已经全部下达;联合印发了指导意见,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地方必要补贴,保障工程正常运行。

     三是推进产权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因地制宜明晰工程产权,改革工程管理体制和管理模式,引入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供水设施建设运营。

     四是分类推进,合理确立工程管理模式。原则上,万人工程推行公司化运营和专业化管理,千人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经营权承包等方式,推行专业化管理。千人以下工程,可由村委会、用水合作组织、用水户协会管理或托管,也可按照村规民约,调动农民参与管水护水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农村供水工程管护工作。

 

     针对水利部准备采取哪些措施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表示:水利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将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水利扶贫的头号工程全力予以推进。

     一是明确了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评价标准。针对各地反映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尺度不好把握的问题,组织编制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从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用水方便程度四个方面提出了量化指标,联合国务院扶贫办、卫生健康委发文部署,指导督促有关省份结合实际进行细化,作为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评价和验收的依据。目前,有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全部明确了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

     二是精准核实了存在饮水问题的贫困人口底数。依据各地明确的标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指导各地对存在饮水问题的贫困人口进行全覆盖核查,摸清了底数。截至2018年底,全国仍有104.3万贫困人口存在饮水安全问题。对这些人口,建立到县到村工作台账,并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及时更新,动态调整,滚动销号。

     三是重点地区重点推进。对新疆、四川、云南、广西等任务较重的省份重点推进,制定专项方案,将每一个存在饮水问题的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对应至具体工程项目,明确解决措施和时间节点。  

     截至5月底,全国已解决28.3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下一步,水利部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指导督促各地加快工程建设,确保今年解决80万以上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明年全面解决。

 

     针对中央明确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要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水利部如何按照中央决定压实地方主体责任的问题,农村水利水电司司长陈明忠介绍: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等工作。为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全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今年年初,水利部印发文件,要求各地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年底前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等“三项制度”,截至5月底,“三个责任”落实比例均超过90%。责任人明确后,所有责任人、服务电话都要在当地媒体或网站上公布。这样一方面是督促责任人更好履职担当,同时便于社会更好监督。

     二是加强暗访核查。按照“强监管”的要求,水利部建立专门督查队伍,对责任人履责等情况,开展“四不两直”的方式检查,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现场、直面责任人。摸清情况,掌握实情。

     三是加强考核问责。把饮水安全作为“两不愁三保障”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度脱贫攻坚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将各地“三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考核。通过考核问责,倒逼地方真正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水利部和各省级水利部门已经开通了农村饮水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通过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开启全天候全方位监督,推动各类供水问题的解决。